學生簽證
| 1. | 護照正本 (本人簽名,有效效期六個月以上) |
| 2. | 戶籍謄本影本一份 |
| 3. | 財力證明 (一年課程須有財力證明紐幣柒仟元以上,低於36週的課程每月須紐幣壹仟元以上)財力證明可為申請人或財力 擔保人名下之銀 |
| 行存款證明一份 | |
| 4. | 財力擔保書 (非申請人名下之存款證明,須另檢附一份財力擔保書,並由財力擔保人簽名 |
| 5. | 學生簽證申請表格一份 |
| 6. | 紐西蘭學校入學許可書正、影本一份 (包括課程名稱、就讀時間及應繳學費) |
| 7. | 紐西蘭住宿保證書一份(可由學校或提供住宿之家庭出具證明) |
| 8. | 繳交學費收據一份 |
| 9. | 二吋近照一張 (3個月內照片) |
| 10. | 學生簽證費 NT$5,300 ( 抬頭請開立“紐西蘭商工辦事處“ ) |
| 11. | 體檢報告: (a) 少於六個月,則無須提供體檢報告、 (b) 超過十二個月,須做全身及胸腔X光體檢 體檢報告(NZIS1007)、 (c) 超過六個月但少於十二個月,須提供短期停留之X光體檢報告。肺結核檢驗報告(NZIS1096) | 12. | 以前有就讀者, 須提供出席率證明及前一學成績單 |
| 13. | 警察紀錄證明書(十七歲(含)以上且已於或將於紐西蘭就讀兩年以上課程者須提供) |
簽證收件,領件時間 :
簽證日為 2-3 個工作天(含送件日)
收件為週一至週五早上 9:00 - 下午 12:30 止 (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
領件為週一至週五下午 1:30 - 4:30 止 (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
紐西蘭簽證服務組:http://www.nzcio.com/taiwan/going-new-zealand/visas
台北市基隆路一段 333 號 25 樓 2501 室‧電話 (02) 757-7060 、傳真 (02) 757-6974
附 註:
※ 辦理第二次證(即舊生)或曾被任何國家拒絕過簽證的學生簽證申請人,請勿先繳學費,簽證中心將於三天內
※ 通知核准後,再請申請者匯款繳交學費,等收到學校收據後再至本組補此證明。
※ 醫療保險雖非強制性,但所有海外學生都必須負擔高額醫療費用,因此特別建議學生加入醫療保險。
※ 如就讀3個月以下單項課程者,可申請觀光簽證,但須於觀光表格內註明求學意願及學校。
※ 學期內如常曠課或成績不良者,會直接影響您日後簽證申請。
※ 新舊護照不可同時使用,請至簽證中心或紐西蘭各地移民局轉移有效簽證至新護照內。
※ 如學校出具之文件正本無法即時取得,簽證中心接受由學校直接傳真至本組之文件。
※ 若於二年內已繳交體檢報告者,可免於送件時繳交體檢報告,但簽證中心有權要求提出最新之體檢報告。
觀光簽證
◎自2009年11月30起,紐西蘭旅遊、探親、商務、遊學3個月免簽證| 1. | 填妥的 『"觀光簽證申請表』 |
| 2. | 兩吋照片一張 (同一案件內的每位申請人) |
| 3. | 財力證明 (一年課程須有財力證明紐幣柒仟元以上,低於36週的課程每月須紐幣壹仟元以上)財力證明可為申請人或財力 擔保人名下之銀 |
| 行存款證明一份 | |
| 4. | 身份證影印本;(如有小孩同行必須出示戶口名簿影本) |
| 5. | NT$3,250 (同行配偶及 20 歲以下未婚子女,可包含於同一申請案,不需另付簽證費, 配偶及子女資料,請填入同一表格第 16 欄內。) |
| 6. | 財力證明:如非被特別要求出示財力證明,一般申請觀光簽證者皆不需提供財力證明。 |
| 7. | 健康證明: 如需停留六個月以上,必須提供X光體檢表。 |
| ◎ | 所有預計停留紐西蘭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之申請人都必須至指定醫院做肺結核X光檢查。 |
| ◎ | 預計停留紐西蘭一年以上之申請人則必須至指定醫院做全身健康檢查。 |
請注意:
(一) 當您抵達紐西蘭時,您可能會被海關要求出示您的旅費及機票。 如您沒有足夠旅費或回程機票, 您可能會被拒絕入境。
(二) 基於紐西蘭移民法令,在必要之情形下,本辦事處簽證組有權要求您提出任何有助於審核之文件。
(三) 十六歲以下未成年申請人,單獨或與父或母一方旅行,必須另具填一份父母同意書(您可自行書寫或利用本組提供之表格)。
(四) 簽證費繳交後,一概不退費。
送件時間:早上 9:00 至 12:00 , 取件時間:下午 4:00 至 5:00
簽證處理時間:兩個工作天 (本組保留更改工作天數之權利)
自即日起郵寄申請案件一律請使用信用卡或支票付款,否則不予受理
如需要簽證中心以郵寄方式寄回您的護照,請檢附國內快捷回郵信封(台北縣市內為 90 元郵資;其他不同縣市為 130 元郵資)
郵寄處理的工作天約 2~14 天。
打工渡假簽證
申請資格| 1. | 在台灣設籍並持有18個月以上效期之台灣護照 |
| 2. | 赴紐西蘭之主要目的為渡假,打工為附帶目的而非入境之主因,申請人須於簽證到期前離開紐西蘭 |
| 3. | 申請案件時,年齡需介於十八至三十﹝足﹞歲 |
| 4. | 無子女同行 |
| 5. | 購買來回機票或證明其有足夠的財力支付機票費用(詳情如下) |
| 6. | 有足夠的財力支付在紐西蘭期間之生活開銷(詳情如下) |
| 7. | 必須持有效的醫療保險 |
| 8. | 不曾申請過紐西蘭打工度假簽證 |
| 9. | 線上申請簽證費 NZD140 (自 2010 年 11 月 29 日起實施) |
| 1. | 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正本 |
| 2. | 18個月以上效期之護照正本 |
| 3. | 有效醫療保險證正影本各一份, 如健保卡或其他私人保險證明 |
| 4. | 財力證明(僅接受存摺正、影本) |
| a. 已購買機票者:除機票正本外,請出具銀行存款NT$85,000之存款證明 | |
| b. 未購買機票者:請出具銀行存款NT$120,000之存款證明 | |
| 5. | 二吋照片一張 |
| 6. | 填妥之打工渡假簽證申請書(請點 這兒 下載表格) |
| 7. | 簽證費(簽證費將不定期依匯率調整) |
| 8. | 胸部X光體檢,請點選 這兒 至指定醫院 |
| 9. | 填妥之個人簡歷 |
郵寄申請案件一律請使用信用卡付款,並附回郵信封否則不予受理
